发表时间:07-21 20:45

深圳证监局7月21日向钜

深圳证监局7月21日向钜盛华下发监管关注函称:公司在增持万科期间,未按权益变动报告书要求将相关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。深圳证监局要求万科公司主要负责人7月22日16时到证监局接受诫勉谈话,同时要求钜盛华切实履行股东义务,依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,妥善解决相关争议。

(via:sin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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